什麽(me) 情況下要對鋼結構進行檢測與(yu) 鑒定?
1 對於(yu) 既有鋼結構建築物和構築物
1)建(構)築物擬改變用途、改變使用條件和使用要求;
2)擬對建(構)築物進行擴建、加層、插層、較大規模維修或其他形式結構改造;
3)擬對建(構)築物進行整體(ti) 位移;
4)鋼結構本身出現明顯結構功能退化現象或有明顯的變形;
5)鋼結構受到災害、事故等作用影響,並產(chan) 生明顯損傷(shang) ;
6)對鋼結構的抗力產(chan) 生有根據的懷疑;
7)出於(yu) 保護要求,需要了解曆史建築的工作現狀以及在目標使用期內(nei) 的可靠性;
8)建(構)築物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擬延長建(構)築物使用年限;
9)擬對建(構)築物進行抗震加固;
10)在既有鋼結構附件進行有關(guan) 活動而可能對結構產(chan) 生損傷(shang) 時,活動方與(yu) 被影響方雙方協議需要檢測與(yu) 鑒定;
11)對重要建築及大型公共建築的鋼結構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與(yu) 鑒定;
12)其它需要了解結構可靠性的情形。
2 對於(yu) 在建鋼結構工程
1)供工程質量驗收的質量控製資料不足以證明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質量缺陷或質量爭(zheng) 議;
3)結構遭受意外損失或損壞;
4)改變設計使用條件;
5)建設過程中停工後恢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