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是指依據國家有關(guan) 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和設計文件,對建設工程的材料、構配件、設備,以及工程實體(ti) 質量、使用功能等進行測試確定其質量特性的活動。
哈爾濱工程質量檢測提示您專(zhuan) 項內(nei) 容包括:
(一)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1、地基及複合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
2、樁的承載力檢測;
3、樁身完整性檢測;
4、錨杆鎖定力檢測。
(二)主體(ti) 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1、混凝土、砂漿、砌體(ti) 強度現場檢測;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3、混凝土預製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4、後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
(三)建築幕牆工程檢測
1、建築幕牆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層間變位性能檢測;
2、矽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
(四)鋼結構工程檢測
1、鋼結構焊接質量無損檢測;
2、鋼結構防腐及防火塗裝檢測;
3、鋼結構節點、機械連接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度螺栓力學性能檢測;
4、鋼網架結構的變形檢測。
見證取樣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
2、鋼筋(含焊接與(yu) 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驗;
3、砂、石常規檢驗;
4、混凝土、砂漿強度檢驗;
5、簡易土工試驗;
6、混凝土摻加劑檢驗;
7、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檢驗;
8、瀝青、瀝青混合料檢驗。
機構資質
一、專(zhuan) 項檢測機構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一)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項目應通過計量認證;
(二)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曆,並接受了相關(guan) 檢測技術培訓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不少於(yu) 10人;邊遠的縣(區)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可不少於(yu) 6人;
(三)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所需的儀(yi) 器、設備和工作場所;其中,使用屬於(yu) 強製檢定的計量器具,要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ti) 係。
二、專(zhuan) 項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一)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類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中從(cong) 事工程樁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yu) 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注冊(ce) 岩土工程師資格。
(二)主體(ti) 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中從(cong) 事結構工程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yu) 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ce) 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建築幕牆工程檢測類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中從(cong) 事建築幕牆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yu) 4名。
(四)鋼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中從(cong) 事鋼結構機械連接檢測、鋼網架結構變形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yu) 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ce) 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見證取樣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中從(cong) 事檢測工作3年以上並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於(yu) 3名;邊遠的縣(區)可不少於(yu) 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