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重要基礎,數據質量則是監測工作的生命線,是檢測機構的生存之本。
一、哈爾濱工程質量檢測嚴(yan) 格執行質量管理體(ti) 係文件
所謂管理體(ti) 係,就是為(wei) 實施質量管理,實現和達到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以好、實際的方式來指導實驗室的工作人員、設備及信息的協調活動,保障顧客對檢測質量滿意,把影響檢測質量的要素綜合在一起進行的連續的控製的一套合理的管理機製。
質量管理體(ti) 係是檢測機構的根本,指導實驗室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其他檢測活動都遵守,使檢測活動不脫離質量管理體(ti) 係。如環境檢測活動,從(cong) 業(ye) 務委托或者簽訂檢測合同→檢測項目派工→現場檢測→樣品流轉→實驗室分析→數據複核審核→編製報告→報告審核簽發→申訴整個(ge) 過程都嚴(yan) 格按照質量管理體(ti) 係執行。一旦檢測活動偏離質量管理體(ti) 係時,進行糾正,情況嚴(yan) 重時啟動內(nei) 審,進行審核,查找不符合項,及時改正,並做好相關(guan) 原始記錄。
哈爾濱工程質量檢測在確認監測活動不符合質量或技能要求時,應糾正或采取糾正措施;在潛在不符合的原因後,應采取防預措施,以減少類似情況的發生。通過實施糾正措施或防預措施等持續改進質量體(ti) 係。
二、必要時還應做顆粒剖析、有機質含量、易容鹽含量、凍膨脹和膨脹量等實驗。
取土規則:取原狀土樣時,有必要堅持土樣的原狀結構及天然含水量,並使土樣不受擾動。采納擾動土時,貴州檢測機構應先清理表層土,然後用四分法取樣。不須堅持天然含水量的擾動土,風幹稍加粉碎後裝入袋中。
取土頻率、數量和樣品標識:同一施工段、回填用土種類不變的狀況時,取有代表性的樣品作為(wei) 一個(ge) 取樣頻率,當回填土的種類發作改動時,哈爾濱工程質量檢測有必要從(cong) 頭取樣。
樣品標識有必要填清楚工程稱號、托付單位、使用部位、規劃要求、托付查驗項目等信息。
CBR又稱加州承載比,是用於(yu) 鑒定路基土和路麵資料的強度目標,作為(wei) 路基填料選擇的根據。所謂CBR值,就是試料貫入量到達2.5mm或5.0mm時的單位壓力與(yu) 規範碎石壓入相同量時規範荷載(7MPa或10.5MPa)的比值,用百分數表明。